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特制定美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申报对象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在读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博、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获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
三、评审组织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名额
本年度美术学院名额为:硕士研究生国奖名额9个。
申报材料收集:黄老师(办公电话:021-64322503)
申报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9月15日24时。
美术学院
2025年9月12日